一、 发生率
子宫颈癌(carcinoma of the cervix)占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总数的半数以上,其发病情况涉及两个统计学上的名称,即初查患病率和年发病率。前者指第一次肿瘤普查时,每10万适龄妇女中发现癌瘤患者的人数;后者指某地区一年期间每10万适龄妇女中新发生癌瘤患者的人数。由于初查患病率包括新旧病人的总数,因此远较年发病率高。
(一)初查患病率 我国自解放后,宫颈癌的普查工作陆续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根据1958年20个大城市对1116949名适龄妇女(25岁以上)普查结果,患病率为145/10万;1972~1973年20个地区2216291名妇女普查,宫颈癌的患病率为111.36/10万。各地调查的患病率差别颇大,最高的如江西省靖安县(1974)为1398/10万,低者如上海市纺织工人(1958~1972)为86.5/10万。综合普查资料,各地宫颈癌患病率有高发区与低发区之分,如甘肃徽县、江西靖安县、贵州松桃、安徽徽州及河南密县都是高发县。甘肃平凉、河南禹县为低发县。
通过连续普查普治,大大降低了患病率。如北京市1959年两组共查21202人,患病率为646.17/10万,其中原位癌占5.5%;而1972~1976年患病率为90.46/10万,原位癌占43.7%,使患病率下降至原来的七分之一,但原位癌的比率明显增加。上海川沙县1971年患病率为130.90/10万,1984年为5.41/10万,下降95.87%。江西靖安县开展两年为一轮的宫颈癌普查普治,30岁以上的妇女,宫颈癌第一轮患病率为1027.31/10万,第二轮为494.32/10万,第三轮为284.75/10万,患病率显著降低。
二、死亡率 我国宫颈癌的死亡率尚无完整的资料统计,根据1973~1976年全国十多个省市死亡率回顾调查,约为20+/10万女性人口,占女性恶性肿瘤死亡的第1~2位。山东省济南市的统计(1971~1979),宫颈癌平均年死亡率为15.86/10万,经过逐年观察,有明显下降趋势。
根据国际抗癌联盟统计,各国宫颈癌的发病率40岁以后显著增加,55~65岁为最高发病率组。Findley曾报告一例93岁高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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