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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炮制通则

    日期:2006-06-10

标题 药材炮制通则
附录序号 附录Ⅱ
内容全文   D. 药材炮制通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可供饮用的净水。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药材在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

  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软硬程度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薄大小通常为: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长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皮类药材丝宽2~3mm,叶类药材丝宽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

  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放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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