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炖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炖法制备。
酒蒸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酒炖或酒蒸,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 ,种子类用黄酒20kg,根及根茎类用黄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 、醋煮 、醋蒸等。醋制时,应用米醋或其他发酵醋。
醋炙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透,置锅内,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醋煮
取净药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备。
醋蒸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 ,用醋20kg, 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
11.盐制
包括盐炙、盐蒸等。盐制时,应先将食盐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
盐炙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内,边拌炒边加盐水),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蒸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盐炙或盐蒸,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食盐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如用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取汁。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蜜炙
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炼蜜25kg。
14.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净药材碾碎如泥状,经微热后,压去部分油脂,制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5.水飞
取按规定处理后的药材,加水适量共研细,再加多量的水,搅拌,倾出混悬液,下沉部分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除去杂质,合并混悬液,静置后,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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