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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检定通则

    日期:2006-06-10

  2.

  显微鉴别系指用显微镜观察药材切片、粉末或表面等的组织、细胞特征。照药材及成方制剂显微鉴别法(附录Ⅱ C)项下的方法制片观察。

  3.

  理化鉴别系指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对药材中所含某些化学成分进行的鉴别试验。

  (1) 如用荧光法鉴别,将药材(包括断面、浸出物等)或经酸、碱处理后,置紫外光灯下约10cm处观察所产生的荧光。

  除另有规定外,紫外光灯的波长为365nm。

  (2) 如用微量升华法鉴别,取金属片,置具有直径约2cm圆孔的石棉板上,金属片上放一高约8mm的金属圈,对准石棉板的圆孔,圈内放置药材的粉末一薄层,圈上覆盖载玻片,在石棉板圆孔下用酒精灯缓缓加热,至粉末开始变焦,去火待冷,载玻片上有升华物凝集。将载玻片反转后,置显微镜下观察结晶形状、色泽,或取升华物加试液观察反应。

  六、检查系指对药材的纯度进行测定的方法,包括水分、灰分、杂质等检查。

  七、浸出物测定系指用水或其他溶剂对药材中可溶性物质进行测定的方法。

  八、含量测定系指用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方法,对药材质量进行检定的方法,包括挥发油及主成份的含量、生物效价测定等。

  〔注意〕1.进行测定时,需要粉碎的药材,应按各该项下规定的要求粉碎过筛,并注意混合均匀。

  2.检查和测定的方法按各该药材项下规定的方法或指定的有关附录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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