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用菌液
控制菌检查均应作相应已知菌的对照试验。对照菌株为大肠杆菌[CMCC(B)44102]、沙门氏菌〔CMCC(B)50094〕、绿脓杆菌〔CMCC(B)10104〕及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 26003〕。
取相应菌株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内,培养18~20小时后,稀释至1:10<6>。 对照菌的加入量为50~100 个。
检查法
1 、细菌、霉菌与酵母菌计数
(1) 平皿菌落计数法
取均匀供试液,进一步稀释成1:10<2> 、1:10<3>等适宜的稀释度。分别取连续三级10倍稀释的供试液各1ml,置直径约90mm的平皿中,再注入约45℃的培养基约15ml,混匀,待凝固后,倒置培养,每稀释度应作2~3个平皿。
细菌计数用营养琼脂培养基,霉菌计数用虎红琼脂培养基,酵母菌计数用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合剂用虎红琼脂培养基与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菌数测定空白对照试验
取供试验用的稀释剂各1ml,置4个无菌平皿中,分别按细菌、霉菌计数用的培养基制备平板、培养、检查,不得长菌。
细菌培养时间为48小时,分别在24及48小时点计菌落数,一般以48小时菌落数为准。霉菌、酵母培养时间为72小时,分别在48及72小时点计菌落数,一般以72小时菌落数为准。
营养琼脂平板一般点计细菌菌落数,虎红琼脂平板一般点计霉菌菌落数,在特殊情况下,前者同时点计霉菌、酵母菌菌落数,后者同时点计细菌菌落数。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平板仅点计酵母菌菌落数。液体制剂同时点计霉菌菌落数及酵母菌菌落数。含蜂蜜及王浆的合剂的霉菌、酵母菌菌落数分别测定,合并计数。菌落如蔓延生长成片,不宜计数。
点计后,计算各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
菌数报告规则
细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级,霉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计算的依据。如有1个稀释级在30~300(30~100)之间时,将该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如同时有2个稀释级在30~300(30~100)之间时,按下式计算两级比值。
高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稀释倍数
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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