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是人们防病治病、提高
健康水平的重要武器之一。由于药品具有二重性,在治疗疾病的同时还具有对机体造成伤害的一面,所以药品不良反应的出现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共同颁发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为什么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为什么经过各国药品管理部门严格审批的药品,在质量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呢?
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药品都是因其含有一定的化学成分才能具有药理作用的。
由于其有效成分在化学结构上的复杂性,一种药物往往具有一种以上的药理作用。人们希望它发挥的作用属于治疗作用,人们不希望它发挥的作用,就会成为毒副作用。
其二,临床实践表明,不同种族、民族、年龄、性别的人,在遗传、新陈代谢、体内酶系统的活性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即使同一个人,在本人肝肾功能等生理病理状况不同的情况下,对药物药理作用的反应情况也不同,这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种属差异和个体差异。
其三,新药的审批主要是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临床试验的时间短、人数少,有些病人虽有适应症但按规定不能参加,试验期间一般不许合并用药,许多发生率低、潜伏期长的不良反应在药品审批时难以发现。
人们服用药物的目的,是为了治疗、预防、诊断疾病,提高健康水平。临床上应用的、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一般都是安全有效的。但是由于上述原因,即使经过审批的药品,在质量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有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甚至严重的不良反应。这样的不良反应不能认为是药品审批不严、质量有问题或者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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