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局长邵明立表示,2007年SFDA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推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他强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提高公众的药品可获得性,促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在推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要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
按照WHO的定义,基本药物是优先满足全社会人群医疗保健所需要的药物。对生产企业来说,无论是“定点生产”,还是生产完后的“简化包装”,操作起来并不困难。但是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又有着七八千家批发企业的中国,“统一配送”又该如何实现呢?
■工业主体Vs商业主体
“统一配送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国内很多地方,药品统一配送已经成为当地政府降低药价的重要手段。”一名业内人士样对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随着医药行业内的潜规则逐一浮出水面,人们都已经意识到“流通环节过多”直接导致药价虚高,“压缩中间环节”也因此成为降低药价的手段。而“压缩中间环节”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实行“统一配送”。
果然。记者在百度中输入“药品统一配送”几个关键字,仅0.077秒的时间就搜索到相关文章10800篇。无论是宁夏全省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还是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招标,无论在云南曲靖,还是在安徽怀宁,“统一配送”都已成为社区或者农村药品配送的必要条件。与之相对应的是药价因此而下降百分之多少的媒体报道。而这些统一配送,无一不是由当地的商业公司承担完成。
那么基本药物的“统一配送”又将是什么样的模式呢?
“相关政策还在研究中,具体如何操作现在还不好说。但是大致的思路应该是减少环节,统一价格。”SFDA相关人士表示,至于配送的主体,“可以是生产企业自己做,也有可能是组织商业企业一起做”。
“生产企业根本不可能做统一配送。”神威药业主管销售的负责人毫不讳言地指出,“所谓‘术业有专攻’,在专业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企业要做的就是抓好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至于配送,则应该交由擅长配送的商业企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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