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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配送:流通领域冲击波

  来源:网络      日期:2007-03-24

    石家庄制药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也坦言,生产企业的确可以进行一些配送,但是配送的节点和商业企业并不一样。“厂家所谓的‘较为完善的分销网络’,是指能够将产品配送到各省,而各省有自己的代理商和分销商。真正要把产品门对门地送到每个乡镇卫生院、诊所,一定要依靠当地的物流,也就是当地的配送商。”

    在SFDA近日公布的全国10家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中,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双双上榜。面对SFDA表示将把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工作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机地进行结合的状况,华北制药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王军平表示,产品的配送还是要依靠当地的商业公司。

    他指出,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均衡,商业地域特点十分明显,像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和九州通这样的流通大鳄,实际运作也都是依靠当地分公司的力量。“就我们销售公司而言,既没有那样的市场定位,也没有那么强的终端覆盖能力。”

    ■统一配送Vs唯一配送

    当工业主动承认配送能力不足,将统一配送的重任全权交到商业手中的时候,商业的反应却并不热烈。

    “我个人觉得,统一配送的想法是好的,但具体实施会比较困难。”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谨慎地表达了乐观。

    在他看来,具体的障碍有两个:首先,SFDA推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尚待时日;其次,全国有七八千家有配送能力和资质的商业企业,在市场集中度不高的情况下,如何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如果是政府指定的话,那就相当于政府一方面让一些企业兴高采烈地进门,一方面又通过行政手段让另一些拥有合法资质的商业公司悻悻地关门。

    他告诉记者,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医药商业公司赚取的都是佣金,也就是纯粹的配送费,而不是依靠药品的进销差价。因此,商业公司不仅必备基本药物,而且配送能力极强。但在国内,绝大多数商业公司依旧依靠药品的进销差价维持生存,药品采购也主要是看哪些药品的毛利高,要求这样的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成为配送公司并不现实。此外,国外医药商业的集中度非常高。在美国、德国乃至日本,前几大商业公司的市场份额就占到整个市场的90%以上。而我国医药市场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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