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s】Handicapped;Marital status;Birth control;Child bearing;Quality characteristics;Children
1986年由国家民政部主持对全国五类残疾作了抽样调查,发现全国五类残疾近6000万人[1],其中湖南省残疾人占总人口的4.87%[2]。此次调查主要是统计全国残疾人的发生率,未对他们的婚姻家庭、就业、心理健康状况及生活质量等方面作深入调查,这类调查结果可能对扶贫助残工作、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更有指导意义。国外一些研究者对某些类型残疾人的主观幸福感、婚姻状况及质量、工作和经济状况作过调查研究[3-6],发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较差、离婚率和失业率高。社会和家庭支持可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婚姻质量。本研究主要调查残疾人的婚姻状况、孕育情况和残疾人子女的素质,为扶贫助残工作和残疾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在湘潭市所辖的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选择残联机构比较健全、残疾人基础资料比较完整的6个福利工厂、2个街道、4个乡镇、24个村、18个居委会为调查框架,覆盖30万人口。凡有残疾证或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000年 第8卷 第3期诊断为残疾者,达到法定婚龄以上常住人口为本次调查的对象,共计855人,其中男484人,女371人,城市502人,农村353人,平均年龄39.2±11.24岁。
对照组按3∶1配对原则,每调查3名残疾人,即现场调查1名性别相同、年龄相近的健康人,共计300人,其中男176人,女124人,城市174人,农村126人,平均年龄35.4±9.40岁。
1.2 调查方法及内容
由课题组成员(9人)在残联和基层干部带领下,根据线索资料入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一般资料、婚姻生育情况、子女健康情况、残疾类型等方面。采用调查工具包括:婚姻生育情况调查表(自编)、身心健康状况调查表(自编)、婚姻调适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神经症筛查表、艾森克个性问卷(EPQ)和长谷川简易智测量表(HDS-R)。对各类疾病的诊断结合病史和检查结果,按相应疾病的诊断标准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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