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报刊上经常可看到有关婚姻变异现象的种种新潮的报道,什么“试婚”、“试离婚”、什么“丁克家庭”、老年人的“协议同居”,等等。作为尚未进入婚姻“围城”的青年,对试婚现象十分感兴趣,究竟怎样来看待试婚?是利?是弊?
类的婚姻,从男女乱交到节日群交,又从血婚、伙婚到偶婚、专婚,从族内的群婚到族外的杂婚,总的从原始状态的乱婚,发展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配对偶婚。尽管在历史上婚姻的形式多种多样,但还未发展到今天的新潮婚姻形式――“试婚”。男女双方经相识、恋爱后,在婚前,自愿以夫妻的角色,不经法律的程序,双双栖息在一起,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如双方均觉得比较满意,能合得来,便进一步履行结婚手续;若双方均有缺憾,觉得在许多方面难以相容,便“劳燕分”,“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尽管这种与社会悖、与法律相左的同居关系为世人侧目,且又不受法保护,但毕竟已出现在众人面前,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社会热点问题。
试婚,与绝大多数夫妇唯一的区别就是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缺少一张“经派司”,“试婚”这个概念,最初是由一位美国法官在本世纪初提出来的,当时就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80年代初,它随着离婚率急剧上升和西方性自由等观念一起流入中国,逐渐成为一些新潮男妇的“试验品”。既然是试婚,各人试验的理由和心态是各不相同的,其后果也是苦乐难言。
一对大学时期的同窗,相识相恋,耳鬓厮摩两载,毕业以后准备结婚,但两人在家中都是独苗,对今后的共同生活都缺乏信心,心中无底。于是两人产量先试婚,在市内租了一间住房,简单购置几样家具,开始了共同生活,近一年来虽然时有小摩擦,但彼此尚能宽容,相互也很满意,便很快办了结婚手续。男的认为,试婚并没有什么不好,合得来就壶,合不来就散,以免婚后出现危机,使彼此都难堪。
不过,人的感情是人世间最易变化的东西,它可以依时间、境遇等主客观因素的改变而转移,一纸婚书尚且不有最终拴信两颗心,突破婚姻的围城者大有人在,更何况是试婚。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