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小姐与男友L君同在某艺术团演员,恋爱近两年,便试起婚来,最初大半年相处尚不错,可没过多久,L君便对她冷淡起来,有时一连几天不回家。不久,张于传来L君和某舞伴的绯闻。S小姐想用温情、宽容和原谅来拉他的心。可他却我行我素,还说什么:“咱俩又没登记,只是试试,你无权干涉我的么生活,更无权把我硬拉在你的身边。“这时S已有孕在身,L群知道以后,还算“仁义”,摔出两千元钱,算是“青春赔偿费”,叫她自己看着办。S小姐流产后,拖着虚弱的身子,含着泪对同伴说:“试婚对我们女人来说,正是前景难测啊。幸运的试个正着,不幸的身心两伤。丢份掉价,叫我以后怎么再去找男人啊?”
更有一位小老板,在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长得相当不错的打工妹,几次交往便觉女方谈吐不俗,有经营头脑。彼此十分投机,便建立了恋爱关系。老板眼看婚事将成,便置办了三万元的结婚用品。可女却说,双方了解还不够,要先“试婚”。小老板怕夜长梦多,起先不肯。后又经不住女方多次甜言蜜语的“开异“,最后还是同意先“试一试”。两人住进了新房,三个月下来,她对他服待服待周到,温柔体贴,百依百顺。小老板十分满意。不久,他到外地去进货,一财以后回家一看,所有值钱的东西被席卷一空。小老板寻到她家的地址,结果是“查无此人”。气得他想讨个说法,朋友律师告诉他,他们属于非法同居,事后也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其“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现代都市的男女青年率先掀起试潮,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曾在五个区两个县进行抽样调查,共查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试婚男女约1000多人。高等学府里的莘莘学子谈恋爱成风,某大学校外的大杂院里为数不多的几间出租房里,就住了三对度婚的高年级大学生。有人作了统计,西南某市未婚人工流主的大学生占全市的28%,这还不算那些报假名、假工作单位或么下进行解决的。
面对“试婚”的新潮事物,社会究竟怎么看?某杂志社通过它的全国性文明调查网络,对1731人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38%的人对试婚这种婚姻序曲表示理解,
46%的人反对试婚,占相对多数,另16%的人表示不置可否。对试婚现象的评述,青年们的意见是见仁智,莫衷一是,归纳起来,有两大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