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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搜狐      日期:2007-04-23
全国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于生龙,健康报社副社长蔡顺利,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全国人大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福贵,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陈高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项目官员严华国,医疗卫生界相关专家学者、基层医院代表、乡村医生代表和北京河南等主流媒体的记者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围绕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宏兆前不久提出的建立并推行“乡镇医师”制度的设想而展开,主要探讨乡镇医生执业资格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农民就医难问题,一直是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焦点民生问题。在讨论这些提案、议案的同时,农村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也随之摆上了“两会”的案头。据了解,这些年来,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的医生及护理人员从业,必须首先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否则,均被视为非法行医。法律限定的这个专业人才的准入政策,把人才的遴选标准不论城乡差异统统设置在了一个标准上,而取得了执业证书后,大部分医疗人员又流入了城市,这就造成了农村医疗队伍的不稳定。与此相对应的,只有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村医”执业注册制度。提出“乡医”之说的刘宏兆认为,曾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的村医政策远远不能解决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村医体制的弊病日益凸现,目前村医的整体素质,无法保障国家大力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在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工作了30多年的刘宏兆提出的“乡医”制度设想,即是建议在现行的国家医师制度框架内,国家实行乡(镇)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使取得乡(镇)医师执业证书后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农村乡镇卫生院、农村医疗诊所、村卫生室等乡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乡医”设想,其核心就是要充实并建立一直稳定的农村医疗队伍,并让这些人在乡镇医院扎下根来,为周围农民的身心健康和幸福生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出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确保乡镇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最终解决农民就医难的根本问题,与会的专家和学者建议,应充分利用国家实际培养的专业医疗卫生人才,努力促进医疗重心有效下移,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与农村卫生室的行业人才建设。这样一来,就会为农村建立一支稳定的医疗队伍,这个医疗队伍的成员就会以政策所赋予的合法身份扎根在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里,为基层农民的健康服务,从而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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