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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伟:“人血白蛋白”紧缺意味着什么?

  来源:搜狐      日期:2007-07-16

  浏览近期关于“人血白蛋白”的大量报道时,“紧缺”和“假冒”两个关键词是绝不可以忽视的。就因果关系而言,是因为“紧缺”刺激了造假行为的猖獗。

  作为临床急救用的特殊药品,人血白蛋白“告急”的原因之一是国家推行单采血浆站转制,一些管理不善的血站被关闭,使血浆来源减少,导致其价格大幅上涨,又使合格的血液制品企业普遍开工不足。

长远看,监管的准入门槛提高、行业重新洗牌,有利于保证群众用药安全,但短时间内原料血浆供应不足对生产成本的拉升又难以避免。国家发改委在年初下调人血白蛋白的价格时,虽然允许地方制定临时价格,但由于相关部门存在层次上的距离,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事实上还是被大大压缩了。

  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须同步推行依法治国的进程。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从计划体制下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履行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重点解决那些市场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行政控制手段在可竞争性部门的过度运用,会模糊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本质区别。所以,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由供求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价格波动反过来对供求关系产生影响,引导供求重新趋于均衡。具体到人血白蛋白问题上,政府下调零售价格,在客观上降低了产品的利润率,但这种价格机制的激励作用,没有刺激正规企业增加产量的动机。相反,全国性的紧缺行情,使不法分子看到了巨大的需求空间,于是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限度地降低工艺质量要求的现象。

  《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均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对药品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具体实行质量管理。购进药品须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对人血白蛋白还必须按照《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验加盖企业印章的同批次《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该出手时就出手”,和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做到“强强联手”,形成“两只手”良性互动,将是需要长期探索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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