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伤害了其他患者。由于“医闹”,医院失去了平静,有的产妇已经进了手术室,但胎儿受到外界刺激,导致手术无法正常进行;一些患者不能及时就诊,或者不得不舍近求远,正当的就医权益到了侵犯。
其次,它伤害了医院。事件发生后,患者家属既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又对“从病理实验做出孕妇‘羊水栓塞’的诊断,基本可以认定妇幼保健院在处理孕妇的过程中,没有存在过错”的说法,不予认可,一心想通过无理取闹达到目的。在此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医院不得不违心地拿出22万元,作为对患者家属的“补偿”。这样的处理结果,很难让人服气,既然未做鉴定,既然不能肯定医院存在过错,医院就不应该予以巨额补偿。况且,医院正常的秩序遭到破坏,医务人员受到人身攻击,医院受到的伤害为何不能得到赔偿?闹事者为何不受到制裁?
再次,它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事件发生后,尽管政府进行了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进行了安抚,公安部门派员进行了干预,但总体上看,政府的工作是无力的,既未有效制止“医闹”的非法行为,也未对“医闹”的不正当要求予以有力拒绝,使得“医闹”变本加厉,终致医院暂时关门歇业。从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它既伤害了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合理的处理结果,虽然换来了一时的事态平息,但由于是以牺牲医院的合法利益为代价,可想而知,其对“医闹”的纵容,为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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