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先看病后交钱
来源:2007-06-27 每日新报
日期:2007-08-14
据《北京晚报》报道,7月1日起,无任何医疗保险保障的低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将由医院垫付50%的医疗费,这一措施先在朝阳区启动试点,并预计年底前在全北京市推广。消息一出,引得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将其挂在首页上,足见人们对此的关心程度之高。
其实,这只是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一项内容而已,还有其他几项,看上去也都很要紧:比如根据这个实施意见,将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能够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的子女能够享受基础教育、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的病者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救助、确保每一个诉讼困难的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的老人和妇女能够得到志愿和互助服务,等等,都是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硬指标。但无疑,健康问题,也就是看病问题,是所有这些问题中最引人关注的,这符合马斯洛的五种需求理论,人的健康需求是最基本的。
该区民政局局长张凤祥解释,此类特困人员一旦出现疾病,应持低保证和低保就医手册先到朝阳区所属的14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果病情严重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具转院通知书,患者持通知书可以前往朝阳区7家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医疗费用由这些医疗机构垫付50%。按老百姓的通俗理解,就是“先看病,有人替你交一半的钱”。无疑,这是非常人性化的一种规定,必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笔者没在外国看过病,没体验过人家是怎么收费的,但听说也是先看病、后刷卡——医院跟保险公司要钱去。在中国古代(也许不太古),郎中看病,也是先“望、闻、问、切”,然后开了药方,病人家再给钱的,而绝不会是大夫在号脉之前先要钱。由此可见,先交钱后看病,是当今的“特色”。
人命关天。如果患者得的是急病,生死就取决于那几分几秒怎么办?还别说患者家属身上没带足够的钱,就算带够了,排队、交押金这当儿,病人出了事算谁的责任?这些似乎是不言而喻的问题,都成了问题。
总而言之,医疗要让老百姓满意,政府和市场这两个轮子都必须转起来,任何一个都不是万能的,任何一个也不能脱离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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