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生厅:涉隐私临床诊断可注明“特殊”
来源:2007-08-24
日期:2007-08-29
《细则》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三级医疗机构每月点评1次,二级医疗机构每2月点评1次,一级医疗机构每季度点评1次,并将点评结果和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公布。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及时上报医务部门。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记者体验]
想多开些药的计划没实现
《细则》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电脑处方应打印纸质处方。昨日下午,记者喉咙有点痛,便来到某家三级医院找医生就诊。医生检查咽喉处,说“喉咙有些红肿”,听心率,并无问题,于是给记者开电子处方,刷卡购药。记者要求开手写处方,医生一听询问是否在医院购药,回答不一定,便说需要病历本才能开手写处方,记者问原因,其称“医院处方管理较严,我们需要规范”。
记者再次到一楼挂号处买来病历本。医生将要开的电子处方手写在处方笺上,字迹较清晰,诊断为急性咽喉炎,开了两种药。当被要求多开以备后用时,医生断然拒绝,“这不符合医院规定,有什么病开什么药,开多少药。”记者一再要求,医生不予理睬。
记者询问了一位在此看病的患者,她说也没用处方单,病历本在医生那,只是用卡直接买药,也不知道是什么药,知道的话就不在医院买了,外面应该会便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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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调剂处方须“四查十对”
《细则》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一些管制麻醉药品不能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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