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昨天,听到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药贩王早华闭上了眼睛
药贩从香港走私“外购药”获利16万元,一审被判五年刑
从香港走私“外购药”,经主刀医生介绍卖给患者家属,结果9名地贫患儿用药后相继死亡。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南方医科大学某医院地贫儿案刑事部分宣判:广州海珠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药贩王早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主刀医生劝说买“特效药”
2004年11月,患地中海贫血的东东(化名)在南方医科大学某医院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时任儿科中心副主任的朱为国是主刀医生。手术后,东东出现严重排异反应,2005年1月,7岁的东东离开人世。随后,东东的妈妈吴女士惊讶地发现,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在这家医院由朱为国主刀进行骨髓移植的患儿,有9名术后死亡。几名患儿家长反映,手术前后,朱为国曾劝说他们花巨资从一个叫“王华”的人手中购买了从香港走私来的“特效药”。
2006年5月13日,广州警方顺藤摸瓜,“王华”被抓获。一条由药贩到医生到患者的药物中介链条大白于天下。去年底,广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两次论证,认定此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查实,药品未从合法途径进来,医生收了红包,医院管理有问题。
药贩:被捕才知多名孩子死
海珠区法院查明,药贩“王华”真名王早华,男,30岁,湖北省黄冈人,中专文化。2001年至2005年9月,王早华受同案人“黄生”(另案处理)雇请和指使,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将“黄生”从香港浩华大药房携带入境的未按国家规定进口、检验的安道生针等药品,通过朱为国,广州另两家医院医生方某、孙某、刘某介绍,销售给患地中海贫血儿童的家属作手术治疗用药。销售额共计969280元,王早华从中分得约16万元。
庭审中,王早华对起诉书指控的销售药品数量和金额均无异议,但辩解其是受老板雇请负责送药到医院,是从犯,所得16万元包括工资、奖金、房租等费用。其不知所送药品是违法的,而其老板在香港经营那些药品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