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母亲的事……”20日下午,在翠屏区消委会办公室,55岁的杨女士紧紧握住消委会秘书长龚宜萍的手激动地说。
老人不幸去世
杨女士身有残疾,为了更好地照顾已97岁高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母亲,她于今年6月1日把母亲送入了一家民办养老院。隔三岔五,她都会到养老院看望母亲。
7月11日,杨女士突然接到养老院的电话,说老人家骨折了。“8号去的时候母亲都还好好的,怎么会……”匆忙赶到养老院的杨女士和丈夫马上把母亲送到了西郊卫生院,经照片检查为股骨骨折。当天下午,两人又紧急把母亲转入了翠屏区人民医院。
老人家年事已高,股骨骨折后又引起了并发症,尽管医院竭力抢救,还是在21日不幸去世了。
“我母亲是在养老院出事的,但院方非但不理不睬,还说我母亲骨折是因为自己本身有病,坚决不承担任何责任。”一个多月时间里,多次找养老院理论未果,杨女士只得投诉到了翠屏区消委会。
消委会真情相助
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引起了翠屏区消委会秘书长龚宜萍的高度重视,她一边向相关领导汇报,一边走访养老院、找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经过反复的调查了解,消委会发现整件事的争议主要在两个方面:老人是否患有骨质方面的疾病?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发生骨折?
消委会秘书长龚宜萍拿着老人在西郊卫生院照的X光片,先后找了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的骨科专家。专家们仔细看了X光片后告诉她,老人的确患有骨质疏松,但由于X光片不是很清楚,是否还患有其它疾病很难说。“那是什么原因造成老人骨折呢?”专家们答复龚宜萍,该患者已97岁高龄,骨质本就十分脆弱,如果患有骨质疏松、骨髓炎,骨癌等疾病,即使是正常的护理,也极有可能造成骨折。因为老人此时就好比一块朽木,抱起时稍重一点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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