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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06-10-13

    (三)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治环境。我们德州市把老年法纳入全民普法计划,《德州日报》和电台长期开办老年法专题栏目和节目,相继开展了老年法知识竞赛和咨询活动,举办了老年法培训班,为贯彻执行老年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要再接再厉,将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涉老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充分发挥有关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经常、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爱老敬老思想道德观。加强对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和老年人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转变“女儿不养老”、“隔代不养老”等传统习俗和观念。广泛宣传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重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爱护老年人。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和道德教育,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责任感。



    三、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解决突出问题



    对老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参与老龄事业的有效形式。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督促有关方面着力解决老年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满足老年人的合理需求义不容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责无旁贷。我们要以纪念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新的起点,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老有所养,改善老有所医,抓好老有所教,组织老有所为,推进老有所学,丰富老有所乐,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将贯彻落实老年法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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