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在城八区建立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运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指示精神,体育馆路地区治安纠纷与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正式成立;联合接待室自成立至今,共受理案件38件,其中疑难复杂的占50%;积压信访疑难案件8件;成功调解3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13份。这些数字都与一个人的名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那就是潘桂兰。
“有困难找大妈”
在联合接待室成立之初,有关部门从若干人选中,选中并指派了懂政策、法律,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调解主任潘桂兰担任接待室调解员。潘桂兰在长青园社区担任、从事调解主任12年,其间,长青园社区连续11年被评为市级调解先进集体。此间,潘桂兰还担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即使在她离开调委会后,居民有纠纷仍愿意找她解决。人们都亲热地称呼她“潘大妈”。“有困难找大妈”也逐渐成为体育馆路街道居民的一句口头禅。
接手联合接待室工作后,潘大妈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和自己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做好调解工作的“七到位”,即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机制健全,责任到位;注意学习,宣传到位;重点明确,管理到位;强化措施,工作到位;主动参与,服务到位;注意效果,回访到位。
打铁还需自身硬
潘大妈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她经常说,做调解工作,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去调解别人的纠纷,只有自身的素质高,才能有说服力。因此,只要有工夫,潘大妈就自学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水平。总结多年的调解实践,潘大妈体会到:要搞好调解工作不仅自己要懂法,做到依法调解,还要让法律深入人心。只有居民懂法了,学会维权了,才能确保社区的稳定与安全。因此,潘大妈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不失时机地向居民宣传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附近的居民有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也经常找大妈探讨,久而久之,联合接待室成了法制宣传的阵地。这种潜移默化的宣传方式,有效地促进了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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