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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费是否要扣税

  来源:北青网      日期:2006-10-13

    读者朱先生问:独生子女奖励费、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经济帮助,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记者回答:根据《关于计划生育奖励费等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1604号)的规定,对于企事业单位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经济帮助”,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暂按“独生子女奖励费”1000元、“一次性奖励”500元、“一次性经济帮助”500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予以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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