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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维修基金纠纷业主要建立维权意识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06-12-03

    今年初,北京市崇文区某小区发生了一件足以震惊每位业主的事。才成立不久的小区一区业委会,在查询4年前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的70多万元住房公共维修资金时发现,账户显示额度竟然为零。加上该小区二区、三区业主已经缴纳的900多万元,该小区的上千万元房屋“养老金”没了踪影。

    为了追回这笔钱,年过半百的业主王先生于今年4月29日就把开发商告到崇文区法院。王先生说,2001年7月14日,他买了该小区的危改回迁房,按照危改回迁房的算法,我总共交了5908元公共维修资金。住进去以后并没有留意对于这笔钱的使用情况,可到了2006年1月小区一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去查询发现开发商竟然没有上交。

    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开发商把他的5908元维修资金补交上去,开具专用维修资金收据,同时返还相应的利息,并要求开发商书面道歉。

    崇文区法院于5月11日对此立了案,最终开发商补交了多年没上交的维修资金,而且开发商于5月22日向王先生交出了北京市居住小区办开出的“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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