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人们切实感受到司法帮助和温暖,体会到人间的真情。
金东区法院根据涉老案件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开辟了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来
信来访优先接待,需立案的优先立案,需保全的优先安排;对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代写诉状或口头起诉;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现场立案、调处简易纠纷;对涉老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力求快捷。
金东区赤松乡一九旬老人诉三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考虑到老人经济困难、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接到请求缓交诉讼费申请后当即批准,并就是否组成巡回法庭就地审理征询老人意见。当得知老人希望在庄严的审判庭内使三个儿子受到教育,开庭当日,法院派车接送老人。通过教育,三个儿子认识到错误,当庭履行了义务。据统计,2003年至今,金东区法院共受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18件,其中70%以上都是上门立案、就地审理。
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多有亲属关系,今后还要在共同的环境中生活,金东区法院审理上述案件特别注重调解,积极探索法、情、理交融的调解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金东区法院曹宅法庭辖区一村民因分家矛盾与父亲10年形同陌路,不履行赡养义务,法庭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多次上门组织调解,父子两人终于摒弃前嫌,重归于好。几年来,金东区法院涉老案件的调撤率始终在80%以上,出现了“调解多,判决少”,“自动息诉多,上诉上访少”,“自动履行多,强制执行少”的现象,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为使赡养案件不留后遗症,保障老年人权益切实得到实现,金东区法院还推出涉老案件案后回访制度,对履行义务不到位的案件进行督促,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予以强制执行,对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