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有关老年人维权的连续报道,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不少市民纷纷表示,社会各界应给老人更多的关爱,并争当老年人维权的“代言人”。
一位老人来电反映,她和老伴准备把房产平分给一子二女,没想到引起儿媳的强烈不满,儿
媳认为房产应该归儿子,经常找茬儿辱骂老人,还和老人的女儿争吵,闹得家里不得安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老人在电话中无奈地问。
72岁的张先生反映,他在
街头被一厂家促销人员欺骗,花几千元买了药不仅没治好病,还引发身体不适,后来想投诉却找不到人了。64岁的程女士反映,她在街头被三轮车撞伤,对方开始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表示此后不再负责。后来程女士为此花了数万元医疗费,多次找对方讨要,但对方称两人之间的事已经了结,拒不支付。
许多市民也纷纷打来电话,为老人维权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省直机关的汪先生表示,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老人不要有太多顾虑,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山东协和职业学院的张瑜老师表示,不少老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找不到合适的维权途径。老龄机构、司法部门应积极当老人维权的“代言人”,为老人维权提供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