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农村卫生面貌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全国陆续展开,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做好试点工作,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听取了浙江、湖北、云南和吉林四个试点省的情况汇报,召开了专家座谈会,研究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提请这次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讨论。会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将转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在农村卫生事业几乎处于空白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兴办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近年来,我们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三项建设”,推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二、高度重视,满腔热情,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认清和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特点。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三)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结合实际制订试点方案。
(五)筹好、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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