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但要让农民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而且要价格低廉。这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个体系要功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质量较好、服务价格低廉。因此,在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下转第三版) B12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在强化公共卫生功能、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和数量的基础上,改善乡(镇)卫生院房屋设施条件,不但要有“老三件”,还要逐步添置必要的“新五件”等医疗设备,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争取在三到五年内使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面貌有较大改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尽可能做到合作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三位一体,使其各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延伸,乡级卫生技术服务向村延伸,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和县”,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和适宜的卫生服务。要认真研究制订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作为定点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同时,加强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对那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和违法违规的单位,要坚决取消定点资格。要根据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确定服务价格,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研究制订诊疗规范和必要的制度,明确转诊的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双向转诊制度,既切实规范转诊行为,又确保农民就医看病的需要。
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尽快实现乡(镇)卫生院由“乡管”到“县管”的转变,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进行机构合并与调整,精简富余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要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吉林省建立扶贫医院,将卫生资源下移,方便农民看病。浙江省实行驻村医生制,提供上门服务。这些做法很好,各地可借鉴。要切实转变作风,立足于便民、利民,深入农民家庭开展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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