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山西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见闻
日期:2006-07-06
120OnLine.Org
初冬的黄土高原,越发空旷、辽阔。公路两旁的田野中,庄稼早已收割,只有那一排排白杨,被和煦的阳光染成一片金黄。带着几分亲切,几分期待,记者重新踏上“药监卫士”高志全生前工作过的这片热土。在与山西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朝夕相处的短短几天中,记者深深被他们的朴实、豪爽所感动,而令记者印象更深的,则是他们那种时时把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在心头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从他们身上,记者分明看到了高志全精神的发扬光大。
■太原:打假治劣敢碰硬
11月5日,记者首先来到太原。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建国,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讲话慢条斯理,典型的一介书生。然而刘建国带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蓄意制假售假、危害百姓用药安全的违法分子从不手软,并敢于将其驱逐出医药行业。
近年来,一批假冒合法药厂营销人员的违法分子陆续混入太原,伪造企业委托书和相关资质证明,采用先电话联系、再现金交易的方式,到处推销假劣药品。由于这些人行踪诡秘,流动性强,又善于利用有些涉药单位贪图小利、明知其药品来路不明仍与其违法交易的特点,因而危害甚大。“绝不能让这些违法分子在太原有立足之地!”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6条的有关规定,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果断决定对这类违法分子实施行业驱逐。
2004年11月1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04年的第1号药品监管公告发布了首批受到行业驱逐的人员名单,将9名查有实据、长期扰乱药品市场的违法分子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其主要违法事实,通过太原市各类媒体公之于众,同时明确其10年内不得在太原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告知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再与其发生任何药品方面的交易。
也许有人会想,受到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业驱逐的,肯定都是外省人员。否,违法经营假药“雪域藏丹”的太原人王世军,就在首批被驱逐之列;经营假“安宫牛黄丸”、假“感康”的山西临县人张来有、利用互联网从非法渠道购入假“拜糖平”再销售盈利的太原人武宁宁和杜国栋,则是10月24日在今年第4号药品监管公告上被勒令10年内不得在太原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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