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她)同居吧,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她)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不管这句话是真理还是谬论,未婚同居,时至今日可以说已经是个老生常谈而依然敏感的话题,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罢,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也有人称试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赞成者:试婚方知彼此是否合适
当记者采访一些未婚同居的人士时,他们刚开始的神情有些尴尬,但对于未婚同居,他们都有各自不同而又有充分的理由。在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程生今年才26岁,但他的亲朋戚友都知道,他正在和他的女朋友过着同居生活,而且已经同居一年多。程生直爽地对记者说:“其实,当初我和女友决定租房同居,也是经过很认真的考虑的。选择同居,也是选择了一种别样的严肃——在相恋期间对彼此感情的负责。我自己以为,婚姻就像一双鞋,那双鞋是否合适自己,不试穿过怎知道?所以婚前同居,不仅包含了两人对彼此生活习惯的适应,对长期共同生活优缺点的接受程度,更包含着对彼此生活的认识。同居,使双方完全暴露自己,我们的一切都毫无保留也不可避免地在对方面前展示出来,所以我认为未婚同居是件好事。”
在采访时,程生的女朋友小芳温柔地坐在程生旁边,微笑着,对程生的见解点头赞许。记者问小芳:“你对未婚同居真的非常赞同?”小芳沉默片刻,才说:“我和他(程生)认识三、四个月后,他就提出了同居的要求,开始我顾虑也很多,但转念一想,同居可以清楚地了解对方,这比结婚后才发现问题而离婚的要好。”
今年初才结婚的小丽和记者聊天时,就大方地说她是和男朋友同居两年多后才结婚的。小丽说:“两年多的同居生活,我们互相不断地适应和改变着,生活如此,事业也如此,甚至人生观、世界观都在交流中不断地从开始的分歧争执到统一,在充分地了解对方后,在无数次的反复之后,我们都没有感觉厌倦,双方都达到了高度的一致,直到今年结婚。”小丽还自信地告诉记者,因为有了婚前了解,所以她和丈夫不需经历“爱情半衰期”,甚至不需要经历磨合期,所以她和丈夫都对未来的婚姻胸有成竹。
反对者:未婚同居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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