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全搜

首页 > 性爱天地 > 两性文学 > 千缕情思 > 正文

未婚同居对错难说清

    日期:2006-10-14

  在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大众心理氛围中,未婚同居往往要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有形和无形的压力。同居是性自由的产物,若两人分手,对双方,特别是对女性,不能说不是一种伤害。

  年届而立之年的陆小姐向记者诉说了一个非常烦恼的问题,因为前段时间,和她恋爱才几个月的男朋友忽然提出:“我们认识时间也不短了,你干脆搬到我那一起住吧,反正我也是一个人生活,怪孤单的。”陆小姐说,她当时几乎没有思考就本能地拒绝了。然而,从那天晚上她拒绝了男朋友的请求后,她的男朋友竟逐渐开始冷淡她了,如今两人在一起时,男朋友对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现在男女恋爱就住在一起,你拒绝我是不是不爱我?”陆小姐说,她真怕这样下去男朋友会和她分手,因为在这之前,她谈了两个男朋友,都是迫不及待地提出要求“试婚”,陆小姐坚决不答应,因此先后两个男朋友都告吹了。陆小姐自认是个传统型的女孩,她说她真的很在意在结婚时才把自己完整的交给对方,所以,她对未婚同居有着莫名的反感。

  因为同居而让彼此爱得更深,最终走向婚姻殿堂,这恐怕是大多数选择同居的年轻人所向往的结局,但结局往往事与愿违。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市某商场工作的小翠,有一个同居三年的男朋友,在同居三年中,小翠曾两次为男朋友堕胎。当第三次怀孕时,医生忠告小翠不能再做手术,否则以后恐怕难以怀孕。正当小翠欲和男朋友商量结婚之事时,她的男朋友忽然提出分手,原因就是她的男朋友又遇见一个他认为更适合他的女孩。尽管小翠百般哀求,但那男子还是坚持分手,没办法,小翠只好含着泪到医院做了手术。小翠说,男朋友离去的那段日子,她真是痛不欲生,想起几年的同居生活,想起自己牺牲了这么多,她曾一度想自杀,幸亏家人和朋友的关怀,她才得以挺过来。

  看来,未婚同居虽然有值得借鉴之处,但对于女性而言,还是要充分认识自己的承受之重,尤其是社会舆论和身体健康,自己是否有这种承受能力。也有人认为,同居者分手与离婚相比较,同居者他们不必为经济、感情付出太大,虽然女性在舆论方面背负更多的压力,被人指责没有了贞操,但其实没有道理,贞操不能只针对女性,男性同样也有,社会不该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件事情。

  “试婚”未深入人心

  试婚带来的法律问题

  虽然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定权利以及生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对“试婚(未婚同居)”本身,我国的婚姻是不保护的。在现有的法律状况下,同居者应该怎样保护自己,这确是一个问题。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
上一篇:同居,把从“女友”改成了“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