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厢》能够卓然标立,在于它所写的正是偷情,并把这偷情当了春心萌动时的处子们合理、正常的情欲需要。这样的思想在当时可算大逆不道,而且男女之身份悬殊判若霄壤,作家却以平等的眼光欣赏他们的爱情。
《西厢》偷情的那段文字殊为精致而大胆。请看:"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但蘸着丝儿麻上来,鱼水得和谐,嫩蕊娇香蝶恣采。半推半就,又惊又爱,檀口吻香腮""春意透酥胸,春色横眉黛,贱却人间玉帛。杏脸桃腮,乘着月色,娇滴滴越显得可爱"。
同样是"偷情",小说中写来就要细腻许多。西门庆与潘金莲第一次时的云雨之事就比《西厢》详实。它主要写的是女方潘金莲的外在特征:"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一弯新月;金钗倒溜,枕头边堆一朵乌云。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旎;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妖娆。恰恰莺声,不离耳畔;津津甜唾,笑吐舌尖。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呀呀气喘。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酥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水浒传》24回。又可参见《金瓶梅》4回)。
仔细看一看,我们会发现这两段描述其实是大同小异的。想想也是,如果我们只关注外在的动作、行为本身,那么从古而今这事儿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在情欲层次上人性也是共通的,即使有差别也没有太大分别。决定人物命运的不在这些,而在情欲背后的那些动机以及由动机带来、引发的后果。
西门庆的动机不纯,含有罪恶的成分;潘金莲受他诱引,不自觉地陷进去;本来这对她不合情理的不幸婚姻是一种最彻底的反抗,值得我们同情与谅解,但是她为了使偷情合法化,后来参与谋杀亲夫,这才走上犯罪之道,可谓所托非人!
他们代表了一对极端--作家把情欲当成丑恶之物,当它是犯罪的药引子,尤其是《金瓶梅》,它干脆就把对所有美人的喜爱与忘情当成罪过,其经典的叙述语言就是"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1回)
西门庆的纵欲无度诚然能耗干他的精力,他对女人也是无情的,他的癖性就是什么
美女子他都想霸过来。但是霸占别人是有条件的,没有他那种条件的人根本无望。何况,我们这个社会的流氓毕竟是少数,有他那种条件的也不一定就会像他那样,因此,该小说想通过这样一位特殊人物的故事去教人戒色是行不通的,我们姑妄听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