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性爱产品究竟合不合法,记者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广州市公安局公共网络检察局的有关民警。该民警表示,像这样利用USB接口控制性爱产品的情况还比较少见,合不合法很难界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该产品生产者标榜主要销售对象是分居两地的夫妻和情侣,但事实上整个系统的设置针对的是所有上网群体。如其产品说明书上称,只要点击他们特有网页上的“上网找乐”,“邀请玩伴”,就可通过网络遥控另外一方的仿真震动器的“动作”,如通过控制对方震动器震动的时间以控制对方的情绪变化。
利用产品提供性服务属违法——该民警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个人购买这种性爱产品自身使用,并不违法。但从这种产品的“特点”来看,不排除个别人会购买大批量此类性爱产品,然后又以向别人提供某种服务的方式,谋取金钱利益,那就属违法行为。“比如说,现在聊视频QQ本身并不违法,但有些人,找来几个小姐,通过视频QQ向他人发送某种音像,然后又进行收费,就违法了。”
该民警表示,其实这种性爱产品本身并不违法,主要是要看怎么使用。“如果个别人使用该产品的有关性爱图片或图像进行网络传播的话,也属违法行为。”
“边缘”产品引出问题一串
问题一:“性遥控”是否违法?
生产厂家的赵先生认为,他们生产的产品完全以市场为导向,毋须考虑其它问题。中国性学会理事长徐天民认为,产品是否违法,应看产品“有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如果没有,不能就断定其违法,但由于这种“网络性爱”还涉及到更复杂的伦理、道德层面,有关部门应予以关注。另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性学专家则直接批评这类产品是“伪性文化”,助长社会的堕落风气,有关方面应出台相关规定规范这类“边缘”产品。
问题二:社会道德伦理将受考验?
有了遥控虚拟性爱工具,老婆不满丈夫了,上网想和谁搞就和谁搞?丈夫幻想“多妻制”,就可以借工具与电脑的另一方瞎搞?双方“玩熟”了,还可约到网下会面?一些社会界人士对这种“新潮”工具深表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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