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离婚”缓冲婚姻危机
“试离婚”现象究竟何时在我国萌生,首先始于何处,尚不得而知,然而这一现象直到90年代才引起专家的关注。如果说专家们对试婚现象意见相左,褒贬不一,那么绝大多数专家对“试离婚”现象的观点则惊人地一致,那就是普遍持赞同态度。
全国妇联婚姻与家庭研究会的专家樊爱国女士认为:“试离婚”是婚姻存续与婚姻解体之间的移行阶段,是一种准备性离婚。“试离婚”是对离婚的一种主动适应,而不是单纯地被动接受离婚。“试离婚”毫无例外都是双方自愿,尽管配偶中有一方很可能只是被动地自愿。“试离婚”是解决婚姻困扰的一种相对理性的方式,有助于试离婚双方婚姻解体后的生活适应和心理调适,这也许是专家们对此持赞同态度的原因之一。
无论是“试离婚”还是离婚的双方都会出现这些感受,“试离婚”的双方没有像某些行将离婚的双方一样反目成仇,急于逃离“围城”,他们的婚姻中毕竟有一些闪光的亮点,毕竟有不少值得留恋的情景。因此,在家庭和夫妻间出现矛盾时,“试离婚”可以说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较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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