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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性恋全记录(2)

    日期:2006-08-06

  1993年5月10日,卫生部***组勒令停止“男人的世界”活动,批评陈秉中和万延海等人署名的文章“鼓吹同性恋、鼓吹人权、同情妓女”。

  1993年8月10日,陈秉中被卫生部要求退休,当月的《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停刊。

  1997年,中国新刑法颁布,删除了数10年间常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现实中的同性爱非刑事化。这一跨越,完成了一些发达国家历经数10年走过的艰难路程。按照中国现在实施的刑法,成年同性间双方自愿的私下性行为不属于法律干预范畴。

  1999年2月,万延海发表致卫生部公开信,要求恢复工作,要求卫生部承认错误。

  1999年2月,《同性恋在中国》作者方刚受到起诉。该书作者和出版人在法庭辨护中均强调同性恋性取向并非道德问题和疾病。法院一审判决有关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说法引发同性恋社区的强烈反对;二审判决中,法庭取消了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说法,判决书摒弃了把同性恋道德化的说辞。这标志着把同性恋道德化的历史时代的法律终结。

  2000年4月,公安部在一批示中指出:“选择性别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这是将被记录在未来的中国性学史的重要事件。它标志在变性这一重大问题上我国与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的多方位接轨。虽然它仅涉及变性欲者,却与同性恋也有重大“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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