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对社会构成威胁吗?
日期:2006-08-06
●前言
长期以来,一些宗教团体和保守的政治组织一直断言,不管在什么社会中,同性恋都会破坏社会的良好秩序。在这篇文章中,我想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剖析来最终证明它们是缺乏合理的依据的,也就是说,同性恋本身不足以对社会构成威胁的。
本文的组织结构如下,首先,我将对一系列诋毁同性恋的观点加以逐一分析,这些谬论分别是:(一)同性恋危害社会;(二)同性恋者不会有生殖行为,因而对人类社会的延续构成威胁;(三)同性恋者对儿童与青少年构成威胁;(四)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凄凉而令人悲哀;(五)同性恋者只寻求与多个性伴侣发生关系;(六)同性恋所引致的爱滋病和其它疾病不仅劳命伤财,而且致命;(七)同性恋破坏宗教信仰,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八)同性恋者要求特殊的政治权利;(九)同性恋对家庭构成威胁。
在对这些观点进行批判分析后,本文将提出自己的结论。
●反对同性恋的观点
这个部份提出反对同性恋的九个观点,然后一一进行仔细分析,从而判断它们合理与否。
○观点之一:同性恋危害社会
这个观点究竟指什么,令人实在不是很清楚,所以实际上我认为它毫无意义。首先,我们得弄清楚同性恋的定义。如果说它是一种性取向,一种无从选择的状态,那么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指出同性恋本身不可能在任何直接的意义上产生危害,因为一种状态不施加行为,它只不过界定了一个被动的情况。这样看来,这个观点是不合逻辑的。
也许有人会说,同性恋是指受性倾向影响下的包括引发的和未引发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会带有危害。这样说来,这个观点也并非不无道理。为了驳斥这个观点,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受同性恋影响的行为当中,所有可能造成所谓危害的哪些行为方式。为此我们得先分析一下其它的观点,再继续这个话题。
另一方面,如果说同性恋不是指一种性取向,即我们否认性取向的存在,那么同性恋的所谓危害不过是“同性恋行为对社会有危害”的简短讲法。从本质上来说,这又绕回到了上一段讲的那个观点,即同性恋状态怎么也不能说是存在危害性的(一方面因为只有在某种状态影响下的引发的或未引发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有危害性,而另一方面又声称这种状态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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