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天给了我这个机会,我才不会放手。我要一点一点取得他的好感,让他离不开我.。我不是个高尚的人。
当初选择这个工作,也是因为可以看到年轻男子的裸体。我比较喜欢身材好的人,如果脸蛋漂亮那更好。他正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事情一直在我的掌握发展着。我认识了他的父母和所有朋友,赢得他们的好感实在很容易,谁让我们这类人都那么擅长伪装呐。
然后,机会很快就来了。他考取了大学,我替他庆祝。把醉得歪歪斜斜地他带到了一个小旅馆。
“哥,我好热”
“呆会你就不热了”
我疯狂地吻他,解开了他的衣服,在他的身上留下我的痕迹。
“哥,我好难受”
“呆会就会舒服了”
脱掉他的鞋子。
“哥,今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今天也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裤子也脱掉了。
“哥,我真的很崇拜你”
“那就好好满足我吧。”
现在我和他都清清溜溜了。窗外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这样的夜晚实在很适合做坏事。
事后,我辞了工作,搬了家。或许,我是不敢面对他吧。我和他断了联系。每天写写文案。
三年后,和朋友去一家酒吧喝酒。聊着足球,音乐,房子,车子。聊着聊着,朋友忽然问我“你以前是不是住在XXX路。”
“是啊,怎么?”
“那里可发生了一件很浪漫的事。大约五年前那条路上的每家每户都收到了一封信。那条路可有3000多号!信上好象是这样说的:大哥,我想通了,我不在意你对我做的事,求你不要离开我。我发疯一样地想你。”
我哑口无言。
“喂,你到是说话呀。是不是够浪漫,这样的女人我怎么碰不到…”
脑海中响起空空的水声。
“谢谢,大哥,你救了我的命,这是一点小意思。”
“哥,我好热”
“哥,我好难受”
“哥,今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哥,我真的很崇拜你”
“大哥,我想通了,我不在意你对我做的事,求你不要离开我。我发疯一样地想你。”
我发狂般跑出了酒吧。在无人的街上号啕大哭。我都对他做了些什么?!为了免得事后麻烦,我只说我住在XXX路上,没告诉他我的地址。那个夏天,他是怎么渡过的?我,简直不敢想。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