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量
即根据脱水程度、继续损失及生理需要计算24小时补液总量。
累积损失量:轻度脱水补充30~50毫升/公斤体重,中度脱水补充60~100毫升/公斤体重,重度脱水补充100~120毫升/公斤体重。
继续损失量:根据每天大便次数及大便性状进行估算,在禁食情况下按10~40毫升/公斤体重计算。
生理需要量:静脉补液第一天按60~80毫升/公斤体重计算。
三方面液量总和即为24小时补液总量。
(2)定性
即根据脱水性质决定补液成分。
等渗脱水补给1/2张含钠液,低渗脱水补给 2/3张含钠液,高渗脱水补充1/3~1/4张含钠液。对重度脱水或中度脱水有周围循环障碍的患儿,为了扩充血容量,应该先补给等渗电解质溶液,如2∶1溶液(2份生理盐水,1份1.4% 的碳酸氢钠或1/6克分子乳酸钠)。
继续损失补充1/3~1/2张含钠液,即2份5%~10%葡萄糖,1份生理盐水;或1份5%~10%葡萄糖,1份生理盐水。
生理需要补充1/4~1/5张含钠液,即3份5%~10%葡萄糖,1份生理盐水;或4份5%~10%葡萄糖,1份生理盐水。
(3)定速
即根据脱水程度及脱水性质决定补液速度。
轻度脱水:24小时补液总量的一半在前8~10小时补充完,另一半在后14~16小时补完。
重度脱水或中度脱水有周围循环障碍的孩子,开始补给2∶1液20毫升/公斤体重,在0.5~1小时内静脉推入或快速滴入,其余液体的半量在9~10小时输入,另一半量在13~14小时输入。速度掌握在8 ~10毫升/公斤体重/小时 。高渗脱水由于细胞内也有脱水,补液速度应减慢,掌握在5~8 毫升/公斤体重/小时,48小时内纠正脱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