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修复胆管缺损及狭窄时,上段胆管常有扩大、增生、充血、水肿和肥厚,应放置T形管或胶管作为支架引流胆汁。保留导管的时间约3~6个月。
4.胆管缺损、狭窄的修复困难较多,需经常注意肝动脉及胆管异常情况,应在直视下进行分离、钳夹、切开或剪断,以免术中再度损伤血管或胆管。
5.胆管对端吻合时,吻合口各层组织,尤其是粘膜一定要对齐,并保护吻合口无张力,才能愈合良好。
6.胆管狭窄应早期手术治疗。病程长会加重肝功能的损害,即使手术成功,肝功能也很难恢复,甚至术后发生肝细胞衰竭。
7.若系胆管损伤,应在损伤当时或1周内手术为宜,术后效果较好。1周后由于局部组织充血、水肿,手术修补常常愈合不良。
[术后处理]
同胆总管切开探查术。